平顶山市人民群众涉法涉诉来访告知书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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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政法委、省政法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要求以及豫信联〔2013〕4号文件精神,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纳入法制轨道,人民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请依法律按程序到政法机关逐级反映诉求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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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政法各单位均设立有信访接待室,专门接待来访群众。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在本单位接待来访群众每月不少于一次;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接待来访群众。市司法局每个工作日在局机关安排有专人接访。政法各单位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审查、依法处理。
各单位接访地点及电话:
市中级法院: 市中院立案信访大厅 电话:2862170
市检察院: 市检察院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室 电话:2970266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电话:3222750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信访办 电话:4999256
平顶山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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