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社会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个集体和四十七名个人获赞

2023-08-09       浏览人数:

(记者 张永军)勇斗洪魔书写忠诚画卷,感天动地谱就爱民赞歌。8月8日上午,我市召开抗洪抢险捐赠暨社会救援队伍表彰大会,总结抢险救援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

自今年入汛以来,我市经历了6次强降雨过程。按照省委、省政府“123、321”防汛工作机制,每次强降雨,我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均及时驻点备勤。特别是7月12日晚,卫东区、高新区、叶县、郏县、宝丰县、汝州市等地出现强降雨,部分下穿式桥涵积水、商户门店进水,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出动救援,涌现出一批抢险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月27日起,受冷暖空气和台风“杜苏芮”的共同影响,河北省出现强降雨过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面对突如其来的灾情,我市永安应急救援队、新华区蓝天救援队等5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及郏县国动办应急支援队闻令而动,迅速集结,携带装备,昼夜驰援,紧急赶赴河北涿州等水灾严重地区开展救援。各应急救援队伍发扬不畏艰险、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应急精神和迎难而上、敢打必胜的责任担当,展示了平顶山市应急救援队伍的良好形象。

为激励先进,大力弘扬抗洪救灾精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表彰社会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召开表彰大会,表彰6个先进集体和47名先进个人。

此次受到表彰的应急救援队伍有:市永安应急救援队、新华区蓝天救援队、新华区海豚救援队、市义工联蓝天救援队、宝丰县永安应急救援队、郏县国动办应急支援队。

市永安应急救援队郭广辉、新华区海豚救援队孙辉等47名个人同时受到表彰。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孙宝印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所有经历防汛救灾斗争的参与者、奋斗者、奉献者致以崇高敬意,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光荣传统,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大庄鑫鑫煤业有限公司、郑煤集团(汝州)复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爱心捐赠,支持我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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