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阳城县信访监督“四书” 制度效果好

2016-12-15       浏览人数: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监督工作,阳城县纪委监察局实行了以询问书、提醒书、警示书、诫勉书为主要内容的“四书”制度,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促进了一批信访问题的解决。

该县实行的信访监督“四书”制度,是根据被举报对象、问题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将信访监督用规范化文书格式,以询问书、提醒书、警示书、诫勉书的形式,及时送达被举报人,要求其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的组织和纪律监督形式。为了确保这一制度顺利推行,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严”:一是严格范围,根据信访问题的性质,对四书所适应的范围和对象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严把程序,制订了从筛选确定、分级审定到文书办理与送达等“五步走”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审批制度;三是严肃纪律,对被监督对象无故不按时送回回执及回复材料的、或拒不纠正、整改所提醒、警示或诫勉事项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整改,实行了重大监督事项办结后整改建议制度,即在监督程序结束后,就监督过程发现的规律性、多发性问题,向被监督对象及其主管部门发出《信访监督整改建议书》,要求其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

该县实施信访监督“四书”制度以来,共下发信访“四书”86份,进行信访谈话69人次,解决信访问题53件,将12起可能升级和激化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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