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工作不力2两个乡(镇、街道)负责人被约谈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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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按照《平顶山市市内五区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月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对连续两个月考核后五名的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和湛河区曹镇乡的主要负责人公开约谈,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继续在市内五区乡(镇、街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奖惩考核。通过考核和明察暗访,矿工路街道和曹镇乡1月、2月连续两个月考核均排名后五位,且存在较多大气污染问题。
约谈会上,市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了被约谈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及存在突出问题,矿工路街道、曹镇乡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被约谈的单位,要坚决履行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以最严厉的措施、最有效的方法、最严实的作风,铁心、铁面、铁腕狠抓问题整改,并建立健全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机制,确保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当天通报的问题,务必于3月16日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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