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二周年集中宣传活动(一)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平顶山市各县(市、区)信访部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宝丰县
5月16日上午,宝丰县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县委书记王代强到场察看指导。活动现场,27个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信访工作法治化常识,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规范信访行为。
此次活动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全面铺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叶 县
5月16日,叶县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副书记田红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姣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跃民,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温卫杰,县政协副主席娄晖民到现场察看。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疑问等形式,向群众深入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活动现场,共展出宣传板面40块、悬挂宣传横幅35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
石龙区
5月16日,石龙区组织开展了主题为“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在人民路中段通过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及设立咨询台等多形式、全方位宣传信访法规知识,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车昱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崔国杰到现场指导工作。
(来源:宝丰县融媒体中心、叶县融媒体中心、石龙区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