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二周年集中宣传活动(二)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平顶山市各县(市、区)信访部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高新区
5月16上午,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信访办(处非办)联合遵化店镇人民政府、皇台街道办事处及区直相关责任单位在皇台街道神马尼龙社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活动。高新区党工委委员、二级调研员白民莅临现场指导工作。 活动现场, 各单位共摆放宣传版面16块、悬挂横幅18条、发放宣传资料共500余份。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放置宣传展板和发放信访法治化宣传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进行政策讲解。
下一步,高新区将继续强化法治引领,准确把握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目标要求,持续深入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鲁山县
(腰鼓队现场表演)
5月16日,鲁山县在文化广场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全县32个县直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参与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共设置群众咨询台10个,放置宣传版面90余块,出动宣传车3辆,组织腰鼓队表演,向群众发放法治化宣传手册1300余本、宣传单页6000余张。其余乡镇和县直单位分别在本辖区、本单位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向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建广出席集中宣传活动。马向阳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二要加大问题化解力度。三要坚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通过本次集中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知晓率,增强了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正确使用权利的法治观念。
02“五进”宣传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鲁山县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系列活动,让信访工作宣传进村进社区进入农户百姓家,将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处,充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5月16日上午,湛河区信访局联合各乡(街道)、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22家单位在河滨广场共同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2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针对群众关心的信访程序、信访受理等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耐心细致地讲解,引导群众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切实做到依法有序文明信访,理性表达问题诉求。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信访工作条例》的群众知晓率和普及率,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