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二周年集中宣传活动(三)

2024-05-19       浏览人数: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平顶山市各县(市、区)信访部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舞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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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舞钢市信访局在垭口鑫源广场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舞钢市人大副主任杨志文,市人大副主任胡东涛,市政协副主席王永涛以及政法委、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到场察看并指导活动开展。

在活动现场,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重点单位参与集中宣传活动,放置展板80余块、设立咨询台25个、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并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内容,普及信访工作法治化常识,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反映问题、规范信访行为。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宣传行动提升群众对于《信访工作条例》的知晓度,帮助群众进一步熟悉信访法律知识,增强依法信访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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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

 为进一步扩大《信访工作条例》知晓度,深入宣传信访工作法治化内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表达诉求,让依法信访的理念深入人心。5月16日,郏县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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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平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廷义,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继朝,县政协副主席李艳艳,县法院院长魏少鹏等领导干部深入宣传现场指导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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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由县信访局主办,以“主会场+分会场”形式在县域内同步开展。主会场设置在行政路人民广场,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教体局、人社局等30个县直单位参加集中宣传;15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置分会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内容,并现场为群众答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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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当天,共悬挂横幅300余条,摆放展板280余块,出动宣传车20余辆,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800余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了《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影响力,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在县域内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新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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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新华区在鹰城广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日活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骏到现场察看并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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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深入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详细解读信访工作法治化内容及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集中宣传活动中,共有  21个单位参加,设立咨询台2个,悬挂横幅15幅,展出宣传展板48块,发放《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等宣传书册3000余本,宣传彩页4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答疑80余人次。

下一步,新华区将持续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全面推动条例落实见效。聚焦聚力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做到转办督办到位、依法按时处理到位、失职渎职依法问责到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四个到位”,全面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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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舞钢市信访局、郏县信访局、新华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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