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4-02-02       浏览人数:

(2024年2月1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平顶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平顶山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四、审议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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