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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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服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三)《信访条例》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主要内容
1.工作职责、局领导简历、机构设置;
2.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3.办理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4.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1.通过平顶山市信访局互联网网站公开;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公开;
3.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4.通过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开;
5.通过定期印发纸质目录及文本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
(一)平顶山市信访局互联网网站(http://xfj.pds.gov.cn/)。
(二)平顶山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东门。
四、政府信息工作机构
平顶山市信访局办公室是平顶山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传真):0375-2666996。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信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6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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