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3-04       浏览人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815日至9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信访局进行了巡察。1112日,市委巡察组向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巡察整改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筹协调全市信访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一)牵头抓总的工作担当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积极组织全局同志集中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内容。通过学习,全体同志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了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提升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信心,为信访工作更好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坚持市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安排工作。每月编发《全市信访情势分析报告》报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有关分管领导并发各县(市、区),通报京、省、市信访形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归纳分类,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意见,使市级领导能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县(市、区)领导对本地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积极主动推进工作。三是加强对县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的指导,每季度通报联席会议整体工作情况,重大紧急情况随时通报,并通过电话、实地调研督导等形式对工作推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督促指导属地有效落实。

(二)推动各方形成工作合力不到位。

整改情况:学习借鉴周口“一会四联”工作机制,着力研判解决疑难、复杂、突发信访事项。对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及时提交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时召集会议研究化解,强化属地属事单位责任,有效避免领导干部“只接访不处访、只开方不治病、只包案不解决、只交办不督办”的一些弊端,将工作细分到末端,责任落实到个人,以责任压实推动工作落实,形成最大工作合力,营造党委政府高位推动、信访部门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格局。

(三)协调解决重信重访难题乏力。

整改情况: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强化初信初访办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减少重复信访。凡是来市集访初访案件,均以“交办”形式转给相关单位,要求系统汇报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尽可能减少重复走访。针对比较突出的重复信访案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集中研判,推动合理诉求解决。定期筛选重大疑难案件,提请市级领导研判。建立疑难案件库,在日常接访和京省访案件办理中,随时发现随时入库,每周对库内案件筛选一次,筛选出的重大疑难案件,提请市级领导研判。由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导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统一化解的方式方法与标准,同时,成立督导组,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加强业务科室间协同配合,加大化解力度,压实县级领导包案,完善双向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开展信访稳定工作专项督查,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并下发《关于开展信访稳定工作专项调研督查的通知》;二是出台《平顶山市赴京访专项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要求凡是被通报后发生赴京重复集体上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挂牌督办;三是开展市县两级信访案件筛查办理工作。

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对全市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不够。

整改情况:改进信访情势分析报告通报方式,不简单罗列数字,增加通报重点案件,并针对月度、年度信访形势特点,丰富对城乡建设、劳动社保等类型问题的分析研判内容,并着力推动相关成果在信访业务中的运用,推进信访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对于此前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月通报未经集体研判即印发”问题,从2020年度信访情势分析报告通报起,局班子会上对当前发生的疑难信访案件进行集体研判,并将研判结果纳入当期《信访情势分析报告》,确保《报告》经集体研判后印发。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对全市信访情势的监测分析研判,由数据统计专岗人员会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原则上按照“每季度进行一次深入研判”要求开展相关分析研判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形成专题研判报告,提请市领导研究解决。

(二)对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三项制度:建立特邀建议人制度、奖惩制度和人民建议新闻发布制度。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人民建议征集办高度重视,及时提交市领导审批并督促落实。二是规范了人民建议办理工作“三步走”,即:把好筛选录入第一步,做好交转办理第二步,严格跟踪督办第三步。三是加大人民建议征集宣传工作。人民建议征集办运用文字、图解等方式加强群众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宣传工作,营造了工作氛围,扩大了覆盖面、知晓率,切实提高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动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着力促进优质人民建议落实。对于政策可行性强的意见建议,积极牵总做好相关调研论证等工作,并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和市领导关注研判,推动成果转化。通过人民建议征集,推动《平顶山市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文件出台。

(三)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组织集中学习,2020年11月20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政策内容,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运用相关政策服务群众能力。二是坚决扛起信访部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职责,每月筛选涉及“六稳”“六保”内容的信访事项,梳理群众反映问题,对重点事项逐一分析研判、专项督办,重大问题提交分管领导研究督促解决。三是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群众来访接待、信访督查等各项工作。

三、“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主动”问题

(一)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关于推进市县两级职能部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制度文件的学习,落实好有关工作制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建立行政机关综合部门分流依法分类处理法定途径优先事项的工作制度。三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本部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严格按《清单》履职尽责。四是本着“事要解决原则”,压实责任,更快更好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同时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制定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工作办法》《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及责任制度》《接访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五是通过业务培训、个案指导等方式提高甄别依法分类处理法定途径优先事项的能力,拟定3月份集中开展全市信访业务培训

(二)诉访分离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关于律师参与接访工作的工作办法》《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及责任制度》《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制度》等,并聘请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铁拥军律师为法律顾问,每周参与接访。制定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机制》《诉访分离工作制度》,组织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访事项,对涉法涉诉来访群众耐心细致作出解释,引导进入法定途径反映诉求。制定了《市委政法委与市信访局信访事项双向移交工作办法》等,对诉访分离工作进行强化,首批已向市委政法委移交国家信访局登记涉法涉诉案件17件。

(三)信访工作机制创新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市委巡察提出的“信访工作机制创新不够有力”的问题,结合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对我市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已完成前期意见征集与文稿起草工作,并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择期安排相关人员到信阳、周口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并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二是研究制订《关于建立重大信访问题责任追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对移交问题线索范围、工作程序、结果反馈等方面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体系。三是压实信访工作三级例会制度,通过平顶山信访微信公众号、市信访局网站等平台刊发学习运用枫桥经验化解信访疑难事项典型案例,推动枫桥经验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2021年度,我局将聚焦重复信访、积案化解等重点课题,持续推进信访调研工作,并重点着力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促进全市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四、“督查指导基层信访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以督查促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市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信访稳定工作专项调研督查的通知》,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信访稳定工作、全市赴京访及赴省集访重点案件、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等开展了信访稳定调研督查活动。市调研督查组深入县(市、区)及部分市直单位,听取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案件办理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分析研判具体案件,对部分重点案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强化工作责任,推进信访积案有效化解。今年2月,该项工作受到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表扬。二是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楼盘化解攻坚工作。2020年11月份,根据省联席办交办问题楼盘化解情况,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发送提醒函,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发函督办。2021年1月25日,召开疑难复杂问题楼盘化解工作现场会,针对今年问题楼盘化解工作重点进行安排,强调做好管理人的推荐认定、减债增值、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三是以各个重点敏感时期领导接访下访为契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求,形成“以点带面”,推进“最多访一次”工作,真正做到把群众吸附到当地,降低越级访数量。

(二)对基层业务指导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信访基础业务培训。把年度培训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事项,针对信访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由市局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拟定3月份集中组织全市信访业务培训学习,全面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能力。二是规范信访基础业务。以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网上抽查检查制度,2021年起每季度召集相关业务科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共同组织不少于1次的信访基础业务规划化网上抽查。通过抽查以点代面,促进基层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三是全面督查检查。结合重点敏感时期的信访督查工作,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督查检查。以省交办重点信访案件、赴京访案件为抓手,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跟踪督办,及时指导基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促进基层信访工作全面提升。

此外,针对领导接访和领导接访案件办理两项专项工作,开展针对性督导检查。利用学习强国、微信等平台每日检查统计各县市区领导接访情况,结合实地督查、视频系统等形式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接访情况进行抽查,尤其是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每天不定时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接访情况进行抽查。

(三)指导推进信访法宣传不深入

整改情况:按照省信访局信访工作要点和信访法治宣传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网络管理宣传科、接访中心分别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开展法治信访宣传,共发布法治宣传稿件15篇,制作法治宣传版面6块,及时将市信访局法治工作动态及信访法律知识上网,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充分利用“反间谍法颁布实施6周年”、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同时,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进行《信访条例》的宣传,在接待场所以及新媒体平台,宣传《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依法逐级走访办法等制度机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做好《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五、信访工作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牢

(一)接待群众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整改情况:一是公示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文明用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将《接访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接访中心安保人员行为规范》《文明用语》等制作成版面,放置在接访大厅显著位置,接受监督。二是公示《群众来访流程图》《信访工作流程图》等两个流程图,简洁明了让群众一看就懂。三是调整排序号码程序,将排序号码发放从入口处安保人员发放调整到咨询处,防止了因群众填写《信访人信息表》快慢导致的接谈顺序混乱。

(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事要解决”,压实首办责任,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落实“最多访一次”要求,对初次信访交办件落实首办责任,明确领导包案,压实工作责任,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及时办理上报。二是用好考核指挥棒,定期讲评通报群众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指标情况,督促指标落后单位改进工作。每周根据统计数据情况及时通报督促落后的单位尽快整改提高;分析2020年信访工作情况,编发2020年度信访工作情况通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整改提高;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满意度年度数据情况统一打分,纳入年度考核结果。

(三)服务群众的制度有待完善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平顶山市信访局接访大厅文明接访守则》《接访工作制度》等服务群众的有关制度,制作文明用语宣传板,强调做好文明接访、规范接访业务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着“事要解决”原则,压实案件办理主体责任,更快更好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订《平顶山市信访局关于“最多访一次”信访事项办理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最多访一次”工作理念,树立对“最多访一次”的正确认识。1月15日下午,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最多访一次”业务。会上市信访局副县级信访督查专员姚淑娟同志讲授了“最多访一次”业务,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分口作了介绍,同志们进行了交流,加强了业务学习。

七、“抓全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部分信访干部业务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培训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领导,由市信访局统一安排,抽调各业务口专业水平过硬的同志担任教学骨干,组织开展信访业务培训,提升信访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开展岗位练兵。结合信访案件大比拼活动,督促各业务科室加强案件分析研判,严格案件办理标准,共评选优质信访案例25件,有效提升了信访干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社会大局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交流学习。结合阶段性重点信访工作,组织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到兄弟地市进行实地学习交流,开阔眼界,提升信访工作能力。

(二)对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2021年度全市信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拟于2021年3月下旬前后开展本年度全市信访系统教育培训,更加注重培训的深度与针对性,推进我市信访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在2021年的信访工作中,我们将结合“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赴京访专项治理”等本年度重点工作,组织重点业务科室负责同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学习交流,全面提升开展信访工作的能力。

(三)信访干部队伍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针对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起草《平顶山市信访局党组关于提请支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建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市领导提出详尽建议,提请关注支持该项工作。利用向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反馈征集意见等契机,积极建议推动落实新提拔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制度。切实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使信访部门成为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中青年干部了解社情民意、熟悉群众工作、增强宗旨意识、提高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重要平台。

(四)对驻京信访工作日常管理松懈

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订完善《平顶山市驻京工作联络组工作制度》等各项规定,特别是,为加强驻京工作组党建工作,决定成立驻京工作组临时党支部,由市信访局县级干部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定期组织在京值班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并定期研判信访形势。完善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应急处突制度,驻京工作人员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规范”原则,在市驻京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八、“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照党建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认真谋划、扎实部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党总支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1月13日,机关党总支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配齐配强局机关党务干部队伍。领导班子成员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参加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利用召开班子会的形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提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加强信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性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建立实施机关党建工作“直联”责任制度,10名县级干部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信访局机关党支部,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推动局机关与基层党建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二)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兰考标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对待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12月3日、2月3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12月8日局机关三个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丰富活动内容,营造良好党建氛围。四是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作用,每月召开支委会,会议主要围绕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并注意做好会议记录。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检视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梳理汇总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未整改到位的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程度不高15项问题,针对性抓好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接访下访、积案化解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挂图作战、限时化解,目前检视出的73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力戒问题查找漂浮现象,注重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与信访工作实践深度融合,把检视问题、问题整改、常态落实切实放在信访工作大格局中扎实推进,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长效。同时,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在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中强化自我审视与剖析。

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近两年,党组未按照“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规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也未按照“每年至少一次”的要求通报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座谈了解,有50%的县级干部、58.3%的中层干部认为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动态掌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制作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并学以致用贯彻到学习和工作中。2020年12月18日市信访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二是建立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严格按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020年12月18日召开市信访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信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2021年1月12日,印发了《平顶山市信访局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进一步明确思想认识,握紧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四是建立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十、“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之处”问题

(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向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呈报《平顶山市信访局党组关于提请支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建议》。2020年我局通过组织部遴选1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事业招录1名工作人员,充实我局干部队伍。建议机关编制空出后用于招录新人;事业编制中符合条件业务骨干人员有序向机关调任。

(二)落实选人用人政策和制度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及相关政策法规,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程序进行拟任职公示程序。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确保选人用人各个环节、每个步骤都符合组织原则性。

(三)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人事档案做到专人负责。强化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知识,提高档案员档案管理水平。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及时准确和齐全完整。对党组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逐人逐卷进行全面审查,对所缺材料进行登记、追要、查找、补办,按要求补充完善档案中缺少的归档材料。在前期干部档案再审核工作基础上,全面梳理市信访局干部档案学历认证情况,予以整改。

十一、“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部分报销手续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在机关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照服务全局、确保工作、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工作,并定期向局党组会议汇报财务收支情况。2020年12月,重新修订了《市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后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让全局工作人员了解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财务人员对报销单据逐项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分项粘贴在粘贴单上。原始发票必须由经办人填写清楚费用说明、日期、金额后,由财务审核人、科室负责人、科室主管领导和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如有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通知的需将通知附后,对手续不全的报销票据财务人员不得支付。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组织领导干部、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调整相关固定资产的账目。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执行现行网上计划、合同备案等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5-2666996;邮政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楼;电子邮箱:pdsxfjgg@163.com。

 

 

中共平顶山市信访局党组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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