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独任行政审批制”事项清单来了

2022-10-28       浏览人数:

平报融媒记者吴学清

继公布第一批69项“独任行政审批制”事项清单后,10月2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公布了第二批48项“独任行政审批制”事项清单。至此,我市纳入“独任行政审批制”的事项已达117项。

上月底,我市顺应企业办事需求在全省率先实行“独任行政审批制”改革,通过正式授权任命8名同志为“独任行政审批官”,独立对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审查、核准并作出审批决定,进一步解决审批部门存在的内部业务交叉、多人多级办理等问题,实现“全环节、一个人、一次办”,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清单,将市场监管审批业务涉及现场核查(检查、评审)的食品生产许可新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新建考核申请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了“独任行政审批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独任行政审批制”工作原则,实行受理、审查、决定、归档各内部审核环节均由“独任行政审批官”一人签字通办。

据介绍,在推行“独任行政审批制”改革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整合创新改革举措,将之前所实施的“一业一证”“十个办”“免申通办”等系列改革与“独任行政审批制”改革叠加融合,在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让更多事项最快当场即可办结,让审批加速度、服务有温度,真正达到方便企业与群众办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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